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市、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精神,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坚持联系基层
1、坚持调研制度。确定星期三为局机关工作调研日,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研视导活动。局领导走访调研平均每周不少于一家基层单位。调研视导要重点深入到困难多、问题大的基层单位,同干部群众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。
2、坚持轻车简行。局领导深入基层单位走访调研,一般自行前往。参加人员较多、时间安排较紧、走访单位较多的调研活动,可安排集体乘车。
3、坚持简化形式。局领导到基层单位调研,相关单位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,不在显示屏或醒目位置显示“欢迎领导”等字样;不摆放花草、不准备水果点心、不赠送各类纪念品。相关单位应减少陪同人员,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与调研内容相关的人员参与接待,汇报工作要讲真话、报实情。
4、坚持联系群众。局领导和基层单位领导都要经常深入本单位一线岗位,倾听群众心声,及时了解实情、发现问题,并尽力帮助解决问题,多为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。
二、精简会议活动
5、控制会议数量。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,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。能不组织的一律不组织,能合并组织的尽量合并组织。发挥视频会议和政务网络平台的功能,通过信息技术实现上情下达的要求。发挥教育政务网日程安排预告管理的功能,涉及基层单位校级领导的会议,应填入一周安排表提前预告。
6、提高会议质量。必须组织的会议活动,严格控制规模,减少参加人员。全系统领导干部大会由局主要领导召开,中小幼职社和专项工作会议,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召开。会议应减少交流发言,内容较多的可用书面发言的形式。发言要紧扣主题、言简意赅,每次会议应明确发言时间,并予以计时提醒。
7、精简会议资料。严格控制会议活动书面资料的发放,积极探索运用网络和无线通讯技术组织会议,用好电子工作平台,实现会议的无纸化和智能化。
8、降低会议成本。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的经费,现场布置要简朴,工作会议一律不专门摆放花草、不制作背景板。严禁到旅游景点或度假村组织会议活动;严禁组织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活动;严禁以会议活动名义发放各种纪念品。
9、精简校庆活动。学校应本着勤俭节约和控制数量的原则组织校庆活动,以逢十为界限组织校庆活动。校庆应注重学校历史文化的传承和教育精神的弘扬,不追求排场和形式。严格控制校庆经费支出,精简庆典活动场面的布置,校际之间不送贺礼。教育局领导按照分工和统一安排参加相关学校的校庆。
三、规范公务活动
10、规范公务接待。按照节俭原则,安排各类公务接待活动。公务接待标准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,简化礼仪、杜绝浪费。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,不安排专人迎送、献花。
11、遵守外事纪律。按照区委关于外事出访活动的有关规定,每年第四季度审核基层学校第二年出访活动计划,计划经审核报区外办通过后列入预算,原则上不安排临时出访。出访要有明确目的、具体项目和实质性内容,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出访人员。
12、遵守请假制度。教育局领导和机关科室长,以及基层单位党政正职(含主持工作副职)赴外省市参加公务活动,必须提前向党工委办公室请假,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。公务外出活动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,不准以公务名义公款旅游。上述人员因私外出,也必须按照干部管理层级请假备案。
13、加强礼品管理。公务活动和外事出访中接受的礼品,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登记、移交和处置。接待或出访活动赠送礼品,应注意节俭,注重特色和纪念意义。
四、改进新闻宣传
14、增强群众观点。新闻报道要突出基层工作的重点,宣传一线岗位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,宣传在教育改革实践中所取得的经验和成绩。按照突出主题、精简务实、注重效果的原则,报道领导干部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情况。
15、控制印刷出版。加强印刷出版的管理,能不印刷出版的一律不印刷出版。局机关和机构印刷画册、资料和汇编出书,由教育党工委办公室和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审核,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印制;基层学校由校长按照学校管理规范负责审核。
五、厉行勤俭节约
16、节约办公成本。树立节能减排降耗意识,减少一次性办公耗材的使用,节俭使用办公用品,提倡双面打印和循环使用,养成节能减排降耗的习惯。加强资产管理,注重对空调、照明设备、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的有效使用和定期保养。
17、反对铺张浪费。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、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,严禁奢侈享乐和铺张浪费。机关和学校之间,学校与学校之间不相互宴请,不搞纯粹联谊活动。
六、严守交通法规
18、遵守交通法规。局和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,带头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不得违章驾驶、酒后驾车、闯红灯、抢黄灯。局和区管领导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区政府停车证,教育好驾驶员守交规、保安全,不开“特权车”。
19、加强车辆管理。严格遵守徐汇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纪律规定,加强学校公车车辆管理,执行机关、学校公务用车使用和驾驶员管理制度,杜绝公车私用、违规报销等行为。
七、严明纪律规定
20、严明政治纪律。领导干部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始终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不允许“有令不行,有禁不止”,自觉维护中央权威,保证中央、市委、区委的政令畅通。
21、严明组织纪律。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认真贯彻落实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,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,无权改变领导班子的集体决定,如有不同意见,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通过正常渠道反映。
22、严明廉洁纪律。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,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切实做到“一岗双责”。
八、加强督促检查
23、领导带头执行。局领导带头实施区委的实施办法和教育党工委的实施细则,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。各基层单位要深入组织学习各级相关规定,并按照本实施细则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坚持从严从紧原则,对照执行。机关干部参照执行。
24、落实实施措施。教育党工委办公室、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要按照本实施细则抓好落实,每年年底向教育党工委会议和教育局局长办公会汇报执行情况,并接受区审计局的审查。会计中心要对各基层单位相关经费开支进行把关,审计室不定期对各单位执行本实施细则情况进行审查。
25、加强监督检查。教育纪工委要把作风建设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,做好督促检查工作。对执行规定不力的人和事,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,严重违反规定的,要按党纪政纪处理。
编辑:李琳娜